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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行知识管理的方法

2017-04-08 09:30

法院进行知识管理的方法
       首先,需要明确,知识管理不是信息管理,不是建立一个文档库,将信息保存下来就完成了。知识管理是要帮助人们利用不断更新的知识做出更好的决策。知识管理也不是为了控制知识,对知识进行保密。恰恰相反,知识管理是要努力培养一种所有成员分享知识的企业文化。以下,是笔者根据所在法院的实际条件设想出的几种还不成熟的知识管理的方法。
       (一)充分利用网络,进行经验、教训的交流互动
      电脑,目前已成为法官们办案不可或缺的工具,网络更是信息流通的加速器,法院内部的局域网可以成为法官们进行信息交流的平台。目前,我院局域网已开通使用多年,但大家登陆局域网的积极性并不很高,原因之一就是缺少互动性。我们网络板块的设计以新闻型居多,比如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各类通知、新闻图片等等,这些信息只具有可读性,没有可参与性,而且许多信息可以通过更为便捷的方式,比如电话、互传消息等途径来获得。
      我们可以设想,在局域网内开辟一个类似于论坛性质的专栏,为法官、书记员等办案人员介绍办案经验,探讨法律问题等提供一个操作平台。 也许我们每天面临的就是那么几种类型的案件,但是每一起案件又都有与众不同之处,仅靠“灰色的理论”是很难得到一个胜败皆服的裁判的。如果曾经经历过的法官,尤其是那些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老法官们能够不吝他们的经验,特别是曾经的教训,将这些藏于他们头脑中的“隐性知识”置于网络之中,使得年轻法官们能够以此捷径获得审判知识,避免重蹈覆辙,对个案的审理将带来很大益处。而且,还可能因此带动更多人的积极性,大家共同参与,使得那些有用的,又难以在书本上找到的信息能够为所有审判人员共享,这将对法院的整体审判工作带来非常的效益。
      (二)经常性地进行面对面的知识交流
      知识只有经过实践才能显示出其生命力,实践又需要新的知识来做指导,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步入工作岗位的人们,再通过坐到课堂上面对面听老师授课的机会少之又少,补充新的知识只有靠自身的学习。我们知道,要想尽快掌握并真正领悟某项知识或技能,面对面地交流,尤其是带有争议地讨论往往比独自读书的效果更好。
      目前,法院部分工作人员并未直接从事审判工作,但这并不排除他们今后从事审判的可能。因此,法院应尽可能多地安排大家共同学习,请资深法官授课,讲解审理案件的要点,讲解如何解决案件的焦点等问题。如果能够将典型案例,尤其是经过上诉抗诉的案例展示给大家进行讨论,效果会更佳。这种交流方式对授课者本身也会带来好处,因为会做不等于会说,会说不等于会写,写成文件才能最精确地总结自己的经验,这不仅能帮助了他人,也同样能帮助自己。
      这种面对面地进行知识交流互动的方式一经成为常态,将会刺激大家将学习变为一种常态,将会使知识管理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三)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前文已经叙述,审判经验、审判技巧等属于隐性知识,而隐性知识的一个主要特点表现为其垄断性。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学习,否则隶属于某一主体的隐性知识难以转移给其他主体;隐性知识的主体一般也不会主动告知他人自己的隐性知识,因为这种知识是自己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对所做的事情的感悟和深层次的理解等方面长期积累的经验。再者,隐性知识对工作或社会的回报难以确定。相同的隐性知识可能因为所依附的主体不同而产生的价值也有所不同;隐性知识的拥有者在该知识未运用于实践之前也很难把握能产生多大的价值。
      因为隐性知识所具有的以上特点,法院应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拥有隐性知识的主体通过某种方式将其转化为显性知识,使得自己的知识为他人共享,哪怕该项知识在审判当中暂时未产生很好的效果。因为凡是能够拥有隐性知识的个体,都是认真工作,善于总结的人,这种激励会促进他人养成学习的习惯,会促进法院的整体审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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